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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数量越来越多,他们如何安享晚年成为社会公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对于我国居住在城市的老年人来说,社区居家养老是重要的养老方式,他们在家里就能获得多元服务主体的服务和帮助。因此,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开展直接影响到老年群体的生活品质。但是当前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工作素质仍存在很多不足,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也难以保障。 因此,本论文首先依据西方国家培育服务人员的先进经验、国内相关文件标准要求、老年人生活质量需求等构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素质衡量三指标;其次以该指标体系为分析框架对武汉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专干、居委会工作人员、老年人进行实地访谈,总结出该群体存在知识素质低层次、技能素质空白化、岗位认同感缺失、工作动机和服务态度不端正等问题;再次,探究出政府社会责任缺位是造成该群体素质低下的原因,具体表现为人员培育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培训供给不足、激励机制缺失、人员素质评估形式化等。 针对政府以上缺位表现,笔者认为应建立政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的责任机制,包括财政保障责任、专业人员吸纳责任、专业化培训责任、人员激励责任和人员素质评估责任,从而提升他们的工作素质,实现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中的责任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