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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阶级维度出发,对当代西方批判犯罪学予以全面的介绍和评价。相对于传统主流犯罪学,批判犯罪学在对犯罪的界定、犯罪的起因和刑事法律制度的功用等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独特而激进的主张。但是,正是因为其主张激进,批判犯罪学始终处于犯罪学界的边缘位置,无法在实质上对犯罪控制和刑事法律制度变革提出建议。徒有悲天悯人之情怀,无推动社会进步之良策。因此,未来犯罪学的发展,应该走一条整合传统主流犯罪学和批判犯罪学的道路。传统主流犯罪学认为,罪犯从事犯罪的原因主要出于他们个人身上所存在的种种缺陷,而这些缺陷主要存在于下层阶级身上,因此下层阶级具有从事犯罪的更大的倾向性。具体来说,下层阶级处于社会下层,相对于社会上层,没有较多的合法途径实现自己的理想,因此,他们往往采用非法的犯罪手段来实现之。同时,下层阶级的生活环境也是十分恶劣的,他们出生于单亲家庭,缺少良好的家庭教育,这为他们将来的社会化造成了障碍;他们所生活的贫民区也使他们从小不能融入主流社会之中,反而在他们中间产生了一种与主流价值观念不同的亚文化观念,它有着自己崇尚的人生目标和行为方式,这些都为他们的犯罪提供了土壤。与传统主流犯罪学不同,批判犯罪学认为,犯罪的原因不能从罪犯个人身上去寻找,根本上犯罪的产生是由于不公的社会经济制度。在这套制度的运作下,有些人处于低位,有些人处于高位,由此犯罪被宣称主要发生在处于低位者身上,即使处于高位者从事了犯罪,也被有意遮掩过去。刑事法律制度的存在无非是为了保护处于高位者的利益,让处于低位者接受自身的现实,对处于高位者俯首贴耳。批判犯罪学的观点的确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它使得先前很多被掩盖的事实呈现出来。但是在面对这些真相的时候,人们却不知该下一步如何下手。批判犯罪学的意义大概只有批判,而如果让它去进行建设,却没有进一步的主张可言。未来犯罪学的发展可以走一条整合传统主流犯罪学和批判犯罪学的道路。首先两大学派有共同关心的问题,这为它们的整合提供了可能性,另外,学派的分立往往造成最后双方出现无谓的争斗,而整合可以使两者消除分歧,共谋大计。最后,整合的具体途径便是将传统主流犯罪学的内部视角和批判犯罪学的外部视角相结合,如此未来犯罪学可以对犯罪现象和犯罪控制等提供更为强有力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