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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体现在公共服务中则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同公共服务的不均衡、不充分供给之间的矛盾。我国幅员辽阔,由于地域间自然禀赋的差异以及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发展格局,使得公共服务的数量与分布严重失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迫切需要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供给。报告再次强调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这就要求政府突破以往单打独斗的供给模式,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供给当中,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来提升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的质与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作为一种新兴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在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能够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效率优势、有效缓减政府的财政压力、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的热情以及满足公众个性化需求,从现实需求层面和该模式自身优势的角度来讲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公共服务供给的需求。回归PPP模式应用于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的现状,可以发现该模式的实践运行还存在诸多障碍,主要包括以下瓶颈性因素:PPP模式参与主体之间的目标与行为难以有效统一、PPP模式适用范围甄别不清、参与主体和竞争主体之间难以平等合作与竞争、配套保障机制不健全、PPP模式在农村地区推广及落地难。结合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的现实情况及PPP模式的运行现状,在全面客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基础之上,为今后PPP模式在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应用提供以下路径选择:在合理的利益分配基础之上协同公私部门的目标、在广泛借鉴经验的基础上促进PPP模式的专业化发展、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厘清公私双方的权责边界以及在完善配套政策法律的基础上保障PPP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