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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对烟台市区范围内生产和销售的部分涉水产品进行调查分析,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同时对常规的检测方法进行优化,探讨更为简便、可靠、适用的测定涉水产品中铅和镉的无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并与国标方法进行对照。为以后此类产品的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评价方法的进一步标准化提供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基础数据。研究方法:1.研究对象及预处理依据:涉水产品的检测须通过浸泡试验使污染物溶出,然后测定溶出量以评价产品的卫生质量,第一步称为预处理。涉水产品种类繁多,本研究在使用频度较高和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涉水产品中选择有代表性的管材、管件、饮水机和水质处理器作为研究对象,管材、管件和饮水机的预处理按照GB/T 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规定方法进行。水质处理器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的样品处理要求进行。2.测定项目:有针对性地选取检测项目。管材、管件、饮水机三类产品检测铅、镉、锌、铁、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pH值、氟化物八项指标,小型水质处理器检测铅、镉、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四项指标。3.预处理及测定的方法优化:预处理方法优化中,分别探讨浸泡时间、浸泡温度、模拟循环水浸泡试验等条件的变化对检测结果的影响。试验方法研究中,对铅和镉的测定方法进行探讨。4.方法质量控制:绘制标准曲线,得到回归方程和相关系数;计算方法的灵敏度和检出限;对实际样品进行精密度和准确度试验;利用20次独立分析的试验结果绘制均值质量控制图以对样品分析过程进行质量控制。5.样品的采集:92份样品均采集自烟台市区范围内的涉水产品生产厂家及经营销售单位,包括本地品牌和外地品牌,均为与居民户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涉水产品。所采集的产品包括输配水用塑料管材、管件、饮水机、水质处理器四类。研究结果:1.铅的测定不加基体改进剂,镉的测定用2.5g/L的磷酸二氢铵作基体改进剂,测定效果优于国标法。试验过程中检测结果始终保持在质量控制图中的可控范围内。与国标方法对照,样品检测结果无显著性差异,但优化后的检测方法标准曲线线性更好,范围更广;铅和镉检出限更低,分别为1.5ng/mL和0.2ng/mL;RSD范围分别为1.13%~3.82%和1.67%~4.88%,优于国标法且差异显著;回收率范围分别为95.8%~102.8%和96.7%~102.3%,符合要求。2.样品的浸泡试验中,只改变温度时,随温度的升高待测各指标的溶出量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在25℃到35℃的温度变化中,溶出量增加不明显,35℃到60℃的温度变化中则增加明显。若只改变浸泡时间,随时间延长部分待测指标的溶出量增加,18~36小时的浸泡试验中,U-PVC管材中铅的溶出量增加不显著,金属管件中锌的溶出量增加显著。说明国标中规定的温度上限可放宽至35℃;只针对塑料管材中铅进行检测时,可缩短浸泡时间至18h。模拟循环水与静止水浸泡试验铅的检测结果无显著差异(t=1.07,P>0.05)。3.对92份涉水产品的检测结果显示总体合格率为87.0%,其中饮水机合格率最高,水质处理器合格率最低。从材质状况看,金属类产品、U-PVC塑料管材以及水质处理器产品的过滤材料存在突出的卫生质量问题。来自生产单位的样品合格率显著高于销售单位;烟台和非烟台产涉水产品合格率差异不显著;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持有率为82.6%,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检测合格率水平显著高于无有效许可批件的产品。结论:1.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涉水产品中铅和镉时,本试验探讨的检测方法优于标准方法。2.浸泡试验中,时间和温度因素在待测物质的溶出过程中起关键作用,不同类产品的作用效果不同。3.静止水浸泡试验的结果能够代表涉水产品实际使用中循环水状态下的溶出效果。4.烟台市涉水产品的质量状况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卫生安全性问题。问题集中在销售单位和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金属材质产品、U-PVC塑料管材以及水质处理器过滤材料的卫生质量问题是影响合格率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