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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体制创新,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要求,也是我国政府职能转换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在如何有效通过市场利用社会资源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上仍然滞后。招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有组织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高级的规范化的交易方式,主要运用于工程建设、货物采购等普通领域。项目法人招标研究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其目的是把招投标制度应用到政府投资领域中,建立一套全新的投资规范,实现有效监管和效益最大化的统一。本文以项目法人招投标作为研究对象,首先从经济学与法律两个方面对招投标进行了全面的、深入的分析,从社会福利、政府的寻租行为、交易费用以及项目招标组合四个经济学方面进行了分析,并从法律方面分析表明,虽然项目法人招投标目前尚不够成熟,但是总体来说,由于其有着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政府声誉和形象、最大化开发利用资源、节约政府开支、减少浪费、更好地满足民众需求、提高资源运营效率和增加扩大资源运营效益等优势,应该是目前乃至将来的发展趋势。同时论文从相应的项目法人的应用条件、程序的引入、基本模式的分析以及基本模式的设计进行了分析与比较,并相应的对项目法人招标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结合以上的分析基础,以北京2008年奥运会比赛场馆及相关设施项目为研究对象,从经济与法律方面进行分析比较,最后从以科学的行政决策确定项目法人招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措施、推进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整合行政资源及完善项目法人招标立法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