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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制度是解决代理问题的产物,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手段,股权激励对提升公司价值和留住关键人才的贡献,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动力,被国内外上市公司广泛运用。本文以苏泊尔公司由民营家族上市公司转变为外资控股企业前后实施的三套股权激励方案为背景,总结苏泊尔股权激励制度的设计特征,对比公司先后两个阶段股权激励的动机并评价其激励效应,最后结合苏泊尔的案例提出对上市公司设计股权激励制度的启示。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法,个案分析法,事件研究法等研究方法,首先,结合公司被收购、高管人才流失频发的背景,纵向对比不同阶段苏泊尔股权激励契约要素的演变特征,发现激励范围不断扩大、契约模式由股票期权转变为限制性股票、行权条件更切合实际且多元化、激励期限延长。接下来,根据契约要素设计特征和以往文献的研究得出结论苏泊尔股权性质变更是股权激励动机差异的根源,外资收购后苏泊尔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有效实现两权分离,股权激励措施作用层面扩宽,激励力度加大,相比而言民营家族企业阶段激励动机表现出更强的福利性质,外资控股阶段主要目的为稳定管理团队。之后,梳理历次股权激励实施情况并从市场反应、行权结果和业绩表现多维度衡量评价其激励效果,苏泊尔股权性质变更前的股权激励方案第一个行权期后全部行权,短期内为激励对象带来了高额收益,尽管公司业绩有一定的提振作用,但持续时间较短且市场反应不积极,不排除盈余管理的嫌疑;外资控股后的激励方案授予价格为0元,解锁期的延长使得激励对象分年分批获得薪酬奖励,对稳定公司管理团队有重大贡献,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等业绩表现发展势头良好,超额累积收益率增长显著。最后,基于制度变迁理论动态均衡理念,建议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制度设计前综合考量公司实际情况明确激励动机,设计中以激励动机为导向设置统筹关键契约要素,施行时发挥管理的协同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耦合其他管理制度。论文的贡献在于为公司股权性质由民营家族企业转为外资控股公司前后股权激励制度设计和实施的不同表现提供了证据和理论借鉴,案例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剖析展现了我国现阶段民企被外企收购前后面临的普遍困难和问题,即民背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的相对薄弱、被外企收购后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等问题。创新方面,论文最后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动态均衡理念,将公司股权激励看作一个不断变化和均衡的管理过程,提出每一套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都需要根据公司所处环境和发展阶段确定契合的激励动机,科学推敲各契约要素设置从而搭建兼具约束性和激励性的契约框架,并发挥公司治理等其他管理制度的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