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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前期从洪武到正德一百多年,在朱明王朝的大力提倡之下,社会上盛行教化之风,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之下,许多戏曲家的作品都集中表现了教化主题,出现了以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思想为主的潮流。本文以明前期教化剧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客观地分析其存在的社会背景与本质内涵,并全面揭示其社会功能和文学意义。明前期教化剧的盛行有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这种文学现象的出现,除了对前代教化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之外,还与统治阶级的政治需求、剧作家的创作倾向密切相关。明前期统治者除了在政治、经济和军事方面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专制统治以外,还在思想领域提倡程朱理学,使得程朱理学成为明前期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在理学的统治之下,戏曲创作的内容受到限制,只允许创作符合伦理道德规范的人物。明前期的文论中,“文以明道”占有重要的地位,直接影响着文学的创作,戏曲家或“铁肩担道义”的社会责任感使然,或现实政治生活使然都积极参与戏曲创作。在几大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伦理道德教化成为明前期戏曲创作的主要特征。“忠”、“孝”、“节”、“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封建伦理道德的基本内容,其在古代封建社会则具体表现为“忠君”、“孝子”、“义夫”、“节妇”,而明前期教化剧以宣扬封建伦理道德为核心,其思想内涵也不外乎“忠”、“孝”、“节”、“义”。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形成的伦理道德观念,有精华也有糟粕,明前期教化剧主要以宣扬“忠”、“孝”、“节”、“义”的封建伦理道德思想为主,自然也有好坏之分。受封建伦理道德思想的影响,净化了社会风气、稳定了社会秩序,对明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其禁锢世人思想、扼杀人性、阻碍社会进步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我们在分析明前期教化剧的同时应该正确看待其优点和不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能仅从其表现内容上就全盘否定,这是有失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