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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是位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个罪名。从犯罪主观方面说,它是一种过失犯罪,我国刑法要求其必须达到一定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才构成本罪,当然刚实施的危险驾驶罪把醉酒驾车和追逐竞驶这两个行为分离出来,无形中降低了交通肇事罪的入罪门槛。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是基层人民检察院受理数量最多的案件之一,它已经或正在对人们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危害。正是由于此种危害性,使我们必须正视此罪的法律规定和法律适用是否合理,并加强对此罪的犯罪预防。本文采取调研报告的形式以安徽省W县08年到10年的交通肇事案件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从中得出本地区交通肇事案件发生的特点,并结合数据分析得出形成这一犯罪的深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现行的道路交通因素,在中小城市中道路等交通辅助设施的建设跟不上车辆的发展,此现状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发生提供了土壤;二是当事人因素,从肇事司机以及受害人两个角度来看,两方面的过错都会造成交通肇事案件的发生,特别是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个方面是最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三是单独从酒驾这个层面上来分析,从本地区调研数据来看,这也是本地交通肇事案件发生的一大重要原因;四是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中所存在的问题阐述原因,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不可谓不多,但入罪门槛太高,预防犯罪的效果不佳。综合分析这四方面的原因,笔者又分别从这四个方面制定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从现行道路交通方面进行的规划,包括各种大小措施,分点分段的逐步解决这一硬件设施的建设;二是从当事人方面进行的宣传教育,以使全社会每个人都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减少交通肇事的发生;三是从本地区特殊的酒文化阐述,要切断酒文化对驾驶行为的影响,结合已经实施的醉酒驾驶罪的施行,解决这一问题效果显著;四是对当前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范和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包括要减少法律规范本身的矛盾以及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要减轻民事赔偿在交通肇事案件解决中的作用,降低此罪的入罪门槛,只有如此,才能更好的达到预防交通肇事罪的发生,才能产生一部良法所具有的法律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