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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书法史上,王羲之之所以被称之为“书圣”,那是因为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新体”草书、楷书、行书都成熟于他的笔下,晋唐以来习书者无不受其沾溉;并且我们当前广泛用于书法创作和日常手写的字体依然属于“新体”范畴。因此,对“新体”的研究,尤其是对它形成原因的探求,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全文除绪言、结语、附录外,正文由七章组成。第一章是对“新体”的概念进行定义,由此指出区分于“旧体”的标准是草、行、楷字体中是否具有篆、隶属性,有之则是“旧体”,无之则为“新体”。并且通过两者之间比较,说明它们不同特征、不同审美之中又存在着渊源上的联系。第二、三、四章着重从当时大的社会背景上,分析研究给“新体”形成带来影响的诸如思想潮流、政治因素、文化风尚等方面因素。魏晋时期,儒学的衰落、玄学的兴盛以及道、释等的共同作用下,所引发人的意识觉醒和个性解放,并由此带来书法的自觉与审美的变化,这是“新体”形成的思想基础;而此时的政治因素,体现在诸如政体、政局等方面的,都直接或间接地为新书风的推行和地位的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尤其当时政治背景下的“南迁”活动造成了历史上最广泛的文化传播,由它所带来的环境变化、文化融合等因素则为“新体”的诞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魏晋的文化风尚主要体现在文人的文艺与生活两个方面,前者构成并代表了社会整体上的艺术审美认同,后者则是人们表达审美认知的具体行动。二者之间,相互作用,共同为“新体”形成建立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社审美环境。第五章从工具材料的发展、变革及书写方式的研究入手,探讨“新体”的形成,与汉魏以来物质、非物质因素之间的联系。笔、墨、纸、砚等工具和材料的改进发展,给书法表现提供更大的空间,为“新体”书法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此外,书写姿态、执笔方式等因素,对“新体”书法的笔法、结构、体势等方而所发挥的作用同样也是不可或略的。第六、七章从书法本体出发,闸述“新体”创造主体是由以世家为中坚力量和以王羲之为代表的领袖人物共同组成。世家优越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们强大的社会影响力,这就意味着他们在书法上的探索成果能够很快引起世人的关注与认可,并能迅速转化为社会效仿的时风,这保障了“新体”形成的所必要的受众基础和传播渠道。而王羲之作为他们中的杰出者,无论对“新体”技法的最终完善,还是对“新体”审美法式的充分建立,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