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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福建、江西为试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拉开序幕,经过几年的实践,改革成果显著。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了全国指导性的纲领文件,也标志着这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在全面地推广实施。根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改革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的任务是明晰产权、勘界发证、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等方面。现阶段,全国各地的集体林地已经基本确权到户,这样也标志着我国林改的主体改革结束。随着林改的深化以及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三大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决定》的提出意味着林地流转已是势在必行。在林地流转过程会引起产权的变动,同时涉及到多方面利益者。这些利益相关者进行怎样的博弈,以及他们的各自行动又会对村庄治理造成什么影响是本文的把握方向。
本文第一部分是导论;第二部分是林地流转的过程,也就是本文的背景材料;第三部分是H村集体林地的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及其难题,也是本文的过渡部分;第四部分是林地流转下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第五部分是利益相关者的各自行动怎样影响村庄治理;最后是结论部分。结论认为:林地流转涉及到林地的产权变动,必定会涉及多方面利益者,各相关者利益之间的不均衡又会引起他们彼此的不满,从而造成村庄治理的难题。因此,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从而满足各利益者的利益需求以及等等,从而稳定村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