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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负责制是我国适应国内外竞争日趋激烈的发展形式而采用的国际通行方式,是加强我国项目管理的一项强有力的措施。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人物,是项目成败的关键。由于工程施工项目本身的特点,使得项目经理的责任与权力对等成为理论。研究项目经理如何面对责权不对等的现实,在我国项目管理发展领域的现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结合了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经理的成功做法,探讨了项目经理面对责大于权的现实时,一方面要尽力扩大自己的权力,一方面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锻炼。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正确地对待责权缺口,才能从容地面对伦理的挑战,打造成一名高品质的商品经理人。具体研究内容有: 首先对项目、项目管理及施工项目管理进行了一定的了解。其次,分析了项目经理在项目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项目型组织中,项目经理对项目全权负责,享有最大限度的自主权。还分析了成功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再次讨论了项目经理的责任与权力,指出责权不对等的现实并剖析了伦理的挑战。施工项目经理的特殊职责和工作性质,要求他们正确地处理责权缺口,把握自己,提升品质,为自己和企业创造光辉前程。 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了解决方案。责权不对等的现实大部分是由于人性造成的,而约束人性最好的是完善、实用的机制和有效的行为引导。在采用何种制度才能确实起作用方面,本文结合施工现场广泛做法,分析了项目经济承包责任制。在行为引导方面,除了思想引导外,还探讨了对项目经理的外在激励和自我激励。 通过本文分析研究,我认为项目经理也是商品,是商品就要注重质量,有了良好的素质和能力,加上有效、规范的规章制度的约束,才能正确地处理责任、权力和利益。才能以完成责任为己任,为完成责任而适当地使用权力。在完成责任后,按规定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份高额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