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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行业协会作为市场失灵、政府失败情形下的第三条道路,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行业协会在维护协会成员利益并实现本行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行业协会追求的只是社会部分群体的利益,而非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当两者发生矛盾时,行业协会本能的选择协会会员的利益,实施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因此各国将其纳入反垄断法规制的范畴。本文运用了经济法学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深入研究行业协会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特征、表现形式,在对比分析了外国的规制原则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国行业协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完善途径。第一部分引言第二部分介绍行业协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基本理论。通过分析国内外学者和相关立法对行业协会概念的界定,划定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业协会的范围,并详细介绍行业协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含义与特征。第三部分论述了行业协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理论。通过对行业协会实施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原因的分析,探明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规制的理论依据和原则。第四部分列举几种典型的行业协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详细介绍美国、日本、欧盟反垄断法的规制情况,并从中得出相应的启示。第五部分对我国行业协会联合限制竞争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现行的法律规制所存在的问题。第六部分针对我国行业协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不足,提出完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