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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清人口史研究领域,何炳棣对“丁”的性质做出了准确的解释,即“丁”只是一个赋税单位而非人口数,从而奠定了我们正确理解明清人口数据的基础。由于何氏的研究偏重于制度史上的定性评价,其所依据的大多是略显零散的县级数据,所以在涉及清初的“原额人丁”时,无法进行进一步定量分析。
曹树基在肯定何氏理论的基础上,利用省级数据对清初的人丁展开分省研究,纠正了何氏依据零散的县级数据的不足。
无可否认,虽然零碎的县级数据不足以成为充分的论据,但以省为单位展开的讨论同样存在问题。因为对大多数地区而言,在同一省之中、甚至同一府之内,人丁统计口径也并非完全相同。因此,无论以抽样的县级数据还是以省或府级数据为基础进行的研究都有待商榷。
本文以直隶和江南省为例,以系统的县级数据为基础,对清初“原额人丁”的性质进行研究,展现了人丁编审中的地区差异性,揭示出清初直隶和江南省的“原额人丁”以各则不等编丁和“折丁”构成。本文进一步证明了何炳棣提出的丁是赋税单位以及清初的丁额沿用明代万历间的审丁数的理论,同时也通过大量的实证分析完善了直隶和江南地区清初“原额人丁”的性质。在此基础上,对折丁现象与清初丁口计量方式、折率与人口数量的重建、丁额与地区赋税的关系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