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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保障房的供应,“十二五”规划期间全国新开工保障房项目4013万套,完成投资61100亿元。但我国保障房供应以政府单一供应为主,政府面临财政压力大、债务高、供应效率低等问题。为了缓解政府压力,提升保障房供应效率,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2]91号)、《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财综[2015]15号)等多个政策文件激励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然而,营利组织由于投资利润率低、投资回收期长、资金流动性差等原因缺乏动力参建保障房,非营利组织受到制度约束难以参与保障房供应,使得保障房供应效果仍不佳,即传统的保障房供应机制已具有不可持续性,急需引入新的机制。1AD框架致力于为资源使用者提供一套能够增强信任与合作的制度设计方案及标准,并且用来评估、改善现行的制度安排,多中心治理理论是IAD框架的基础。保障房具有准公共产品、受政策性影响较大、涉及到多个供应主体等特征,是IAD框架的适应对象之一。因此,本文应用IAD框架并基于IAD框架理论,构建政府、营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作为供应中心的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体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界定我国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的概念,基于IAD框架,从自然属性、社区特点和应用规则三个方面分析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的外生变量,阐述保障房的供应现状。2)在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概念界定的基础上,设计基于IAD框架的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机制。明确了各供应中心的职能和责任边界,设计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的行动情境,制定相应的七个规则制度,譬如,边界规则、身份规则、选择规则等,并从角色定位、行动情境、规则制度三方面分析影响供应机制的关键因素。3)定性设计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机制后,基于ANP法定量构建定量的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的绩效评价模型。通过供应机制的关键因素分析、文献综述法和问卷调查法确定评价指标(包含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构建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的绩效评价模型,并运用Super Decision软件计算各指标的权重。4)运用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定量评价模型,对南京市保障房四大片区项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南京市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多中心协同供应的综合得分P=79.559分,即多中心协同供应的协同性一般。其中,一级指标中中,供应主体的协同性、多中心协同效果较差。二级指标中,供应主体的融合度、约束机制、社会效益和保障房可持续性较差。本文基于IAD框架,从自然属性、社区特点、应用规则等方面阐述我国保障房的外生变量,定性设计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机制,定量构建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绩效评价模型,并以实证评估和改善现行的制定安排,为我国保障房多中心协同供应机制提供新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