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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应用免疫发光化学测定法来测定石家庄地区妊娠女性在其妊娠各个时期[妊娠早期(T1)、妊娠中期(T2)、妊娠晚期(T3)]特异性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 Free triiodothyronine)、游离甲状腺素(FT4, Free thyroxine)以及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SH, Thyroid stimulating hormone)的正常参考范围。女性在妊娠期随着体内孕激素、雌激素的变化,其他非性激素同时也会产生变化,其中甲状腺激素因其重要作用而受到广泛关注。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可分为原有甲状腺疾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中伴发的甲状腺疾病两大类。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和甲状腺功能减低(甲减)是对胎儿产生较大影响的主要疾病,其发病率约为1%-2%,还不包括更多的亚临床型。妊娠期甲亢如治疗不当,或未经治疗易发生死胎、宫内发育迟缓、胎儿甲亢、呼吸窘迫等;而妊娠期甲减可能导致胎儿宫内异常、低体重儿、早产、流产、胎盘早剥等,并可影响神经系统的发育,造成后代智力低下、身材矮小等。目前妊娠期常规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其目的就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针对妊娠期出现临床、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异常给予及时纠正。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均会对母体、胎儿,甚至新生儿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应引起充分重视,进行适当干预。因此,在妊娠期间甲状腺功能水平的评估中,建立地区、孕龄、方法等特异性的甲状腺激素参考值范围,更显得尤为重要了。方法:在本次研究中,根据美国国家生化研究院(NACB, National Academy of Clinical Biochemistry)制定的妊娠及甲状腺疾病诊断和处理指南中所推荐的试验方法来建立TSH正常参考值范围。在本研究中,分为实验组即妊娠组和对照组。其中实验组的入选人群来源于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期间在石家庄市第四医院门诊就诊且进行妊娠常规检查的石家庄地区妊娠妇女。筛选条件:(1)查体未触及甲状腺肿大;(2)妊娠前及妊娠期间未服用影响甲状腺功能的药物(不包括雌激素类);(3)无甲状腺相关疾病的既往史;(4)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 Thyroid peroxidase antibody)阴性;(5)无自身免疫性疾病;(6)妊娠期间无妊娠剧吐症状;(7)无甲状腺疾病的家族史;(8)经超声检查确定为单胎妊娠;(9)无滋养层细胞疾病;(10)无先兆子痫;(11)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 Thyrotrophin receptor antibody)阴性者(12)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 Thyroglobulin antibody)阴性者。经过严格筛选得到妊娠妇女412名。对照组研究对象来自于2013年4月至次年3月期间于石家庄市第四医院体检中心行常规体检的体健非妊娠期的育龄女性,年龄在20-37岁之间,入选对照组的标准如下:(1)无不孕病史;(2)平素月经周期正常;(3)无甲状腺相关疾病的既往史;(4)未服用影响甲状腺功能的药物;(5)查体未触及甲状腺肿大;(6)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阴性;(7)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阴性;(8)无自身免疫性疾病;(9)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阴性者;(10)无甲状腺疾病的家族史。通过以上入选标准并且最终进入对照组的共有123人。将实验组中412例妊娠女性按其孕周进行分期以便进一步数据收集和分析,妊娠孕周1-12周末为T1期,妊娠孕周13周到27周末为T2期,妊娠晚期为28到40周为T3期。实验组和对照组所有入选者均在入选的第二天清晨进行体格检查后留取空腹静脉血约2ml装入分离胶采血管并放入-70℃冰箱用于统一集中检测。血清用于测定促甲状腺激素(TSH)、游离甲状腺素(FT4)、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检测血清FT3、FT4、TSH水平,分成早期妊娠、中期妊娠、晚期妊娠3组,各组分别143人、138人、131人。以各指标的第2.5至97.5百分数作为置信区间。将以上全部数据分别依据组别、内容等录入EXCEL,并使用SPSS19.0进行接下来的统计学分析。该项研究中的一般指标,即各研究对象(包括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年龄、孕周,经过正态分布检验后发现均符合正态分布,且用X±S进行表示。血清中的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经过正态分布检验后发现均符合正态分布,相关数据也用X±S表示,妊娠早期(T1)、妊娠中期(T2)、妊娠晚期(T3)以及对照组,各组间使用单因素方差分析进行两两比较;促甲状腺激素(TSH)为非正态分布,因此每组数据采用中位数进行表示,分析中则选用95%为置信区间及参考范围,即P2.5为下限,P97.5为上限,妊娠早期(T1)、妊娠中期(T2)、妊娠晚期(T3)以及对照组,每两组间使用非参数检验(秩和检验)进行比较。在本研究的相关数据分析中,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结果:妊娠期血清FT3在妊娠早期、妊娠中期、妊娠晚期的参考值范围分别为:3.46-5.77 pmol/L,3.02-5.57pmol/L,2.87-5.32 pmol/L;血清FT4在妊娠早期、妊娠中期、妊娠晚期的参考值范围分别为:11.97-18.21 pmol/L,8.38-17.79 pmol/L,8.21-16.35 pmol/L;血清TSH在妊娠早期、妊娠中期、妊娠晚期的参考值范围分别为:0.27-3.66 mIU/L,0.55-3.93 mIU/L,0.82-4.07 mIU/L。结论:制定当地正常的妊娠妇女特异性甲状腺功能参考范围有利于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疾病的正确诊断和正确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