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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PPP项目融资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蓬勃发展,PPP项目融资的发展对于缓解政府融资压力和债务压力,促进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导作用的发挥有着重大意义。但是,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地铁项目的建设需求越来越高,而传统的PPP融资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这样,寻求一种多领域结合,多渠道融资的新型PPP融资模式越来越成为促进PPP项目发展的一项有力途径。也越来越成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的利益诉求。在日益严峻的资金需求下,复合型PPP模式应运而生。北京地铁16号线地铁建设项目正是在传统PPP模式的基础上加入股权融资这一创新元素而形成的复合型PPP模式的首次应用和实践。本文结合北京地铁16号线,对其所采用“股权融资+特许经营”这一复合型PPP融资模式所面临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并针对文中所探讨的风险提出具体性的防范措施,以期能够对于地铁16号线的建设和未来的合理运营提供一些帮助,并且对于以后这种模式在其他领域的应用提供一些有力的经验借鉴。本文在文章开始力求用简洁的文字对北京地铁16号线的整体概况包括建设背景以及地铁16号线建设项目主体做详细介绍,并且对其PPP运行机制中所涉及的主要利益参与方及其各关联方关系以及PPP项目融资结构做了详细梳理。此后,对于这种复合型PPP融资模式的创新及优势做了详细分析。本文对北京地铁16号线采用复合型PPP模式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分为两部分进行分析。一是特许经营部分潜在风险,主要包括:地铁建设成本超支风险、地铁客流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和运营支出风险。二是股权融资部分潜在风险,主要包括:投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退出风险。文中对每一项可能的风险都做了详细阐述,并且结合地铁16号线建设提出以下针对性的建议。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特许经营部分,二是股权融资部分。这些措施的提出都是建立在PPP融资各参与方完善PPP合约的基础上的,建立相应的约束以及激励机制,明确各方责任,而且需要各参与方内部注意自身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提升以及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保证财务等经营信息的透明和公开。通过合约条款的约定来弥补现阶段股权回购和PPP相关条款的不足。明确股权投资方在参与PPP融资过程中所拥有的权利,并且明确这些权利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