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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海南考察时提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一件件突发环境事故对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挑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中应着力解决的问题。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作为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需要贯穿社会治理的理念。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牵动着各方利益,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理虽然是以政府为主导,但是同样也需要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大背景下,传媒也被赋予了新的角色期待,传媒作为多元社会的主体之一参与社会治理,表达多元群体利益,建构其主体性。媒体在突发环境事故报道中对社会治理要素的呈现,会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并在媒体公共平台上表达其利益诉求,进行互动沟通和协商,因此媒体报道对环境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也因此凸显。本文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对《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和《南方都市报》三份报纸2005-2014年突发环境事故报道进行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去探讨:媒体报道对环保社会治理要素的呈现和媒体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在突发环境事故报道中的角色表现。文章首先对十年来突发环境事故报道的总体特征做数据统计和分析,通过报道量、报道体裁、报道版面、新闻来源、消息来源、报道框架几个方面的统计对这十年的突发环境事故报道做一个整体的概观和把握,并为后文的分析做铺垫。其次对突发环境事故报道中政府、企业和民众三种主体形象进行分析。文章第三部分对环保治理困境和社会治理要素在突发环境事故报道中的呈现进行分析。三份报纸对环保治理困境的呈现表现在两方面:权力体系的有限开放性和市场经济的资本扩张性。在对环境社会治理要素的呈现上,《人民日报》更注重政府治理,在公民和公民组织的表达权上表现比较微弱,对于多元社会主体行动的呈现主要表现为“呼吁”而非“行动”。《中国环境报》和《南方都市报》则给予公民及公民组织更多的话语权,《中国环境报》在多元主体社会行动的呈现上“行动”类报道略多于“呼吁”类报道,而《南方都市报》则以“行动”类报道为主,在社会治理法治理念的呈现上《南方都市报》的主题也更多元。总体来说,《人民日报》报道中环境治理的特点是“政府治理”,《中国环境报》侧重于“专家治理”,而《南方都市报》则倾向于“多元社会主体协同治理”。本文第四部分对十年来突发环境事故报道的变化进行了分析,认为随着民间环保组织行动能力的增强,公民环境权利意识的觉醒,政策、法律、社会和媒体环境的变化,2005-2014年突发环境事故报道也发生了变化,以2008年为界,2005-2008年为前一阶段,2009-2014年为后一阶段。前一阶段报道中“政府管理”理念贯穿始终,后一阶段报道中“社会治理”理念曙光初露。突发环境事故报道的变化体现为三点:1、报道主体从“中心-边缘”结构到“他在性”;2、政府作为从“自我独白的赞美”到“自由多元的批评”;3、报道主题法治内容由“稀缺”到“丰盈”。最后一章对媒体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角色表现进行分析,从对事实的呈现和对相关责任主体的舆论监督两方面进行探讨。最后提出了完善突发环境事故报道的四条建议:消息来源多元化、沟通各方话语;报道公民行动、构建公民社会形象;加强环境污染影响报道;丰富法治主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