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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知识产权已成为各个国家重视和大力发展的对象。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知识产权保护愈发备受关注,特别是在商业战场上,谁抢得了商标保护先机,谁就拥有了更广阔的竞争市场。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农业大国,有着很多地理标志资源和产品,但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关于地理标志商标权利法律规定条款相对较少。《商标法》自1983年3月1日施行以来,至今国家对《商标法》仅有3次修正,且对地理标志商标及相关权利产生、继受以及保护等方面并没有详尽的规定。而在《商标法实施条例》中也只规定了地理标志可以注册为地理标志商标,仅以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形式存在。本文主要是针对我国地理标志商标权保护现状及问题,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大体结构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对地理标志商标权法律概念、性质、分类、注册申请程序以及国际上对地理标志保护做法等基本内容进行论述;二是通过事实依据来反映现阶段地理标志商标权保护立法进程和当前保护存在的现状;三是具体通过案例进行阐明我国地理标志商标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四是根据掌握的理论资料对我国地理标志商标权保护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本文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分析,充分利用案例事实、数据分析、理论研究等多种方式对地理标志商标权保护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明确、梳理了地理标志商标权法律概念、立法体系、政府各部门监管范围、保护范围以及法律效力等内容,强化了各主体对地理标志商标权保护的重视程度,整合法律资源制定地理标志权专门法律法规,将侵害地理标志商标纳入到公益诉讼范畴加以保护,特别是当前国家提出的精准扶贫政策下,抓住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权这一契机,大力发展当地特色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培育,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进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