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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是能够理性对待并在制度体系内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和冲突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提供解决矛盾和化解利益冲突的新机制。建立有序、高效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是公正合理地整合社会利益关系、解决社会一系列“不和谐”问题的良方,是巩固和谐社会建设成果、提高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环节。本文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四点:(1)农民利益表达的现状描述。在以往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农民在现实中表达利益诉求的种种方式,总结出他们大多数在利益受到侵害之后不会运用公开化的表达方式,因此在整体上呈现出“沉默”的特征;而少数选择表达的农民在行动过程中又呈现出烈度逐步升级的“三部曲”行动方式,从开始的“沟通性表达”转化为“胁迫性表达”,最终可能升级为“攻击性表达”。通过这些对农民利益表达行为逻辑的现实描述,揭示出农民利益表达不畅的现状。(2)农民利益表达不畅的原因解读。提出农民利益表达不畅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表达起点的滞后性,除此之外还有表达渠道的功能障碍、表达主体的能力缺陷和表达客体的角色错位等原因。(3)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目标定位。结合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对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建设提出了四点目标要求,分别是表达主体的平等化、表达方式的制度化、表达渠道的畅通性以及表达结果的有效性。(4)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对策研究。提出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新理念:“事前表达”与“事后表达”的有机融合,表达主体和表达客体的双向培育。让农民与政府的沟通在一个畅通、有序的制度下进行,从而使各项制度有机结合,各个环节的有序运行,形成强大的合力,保证农民利益的顺畅表达。并据此提出农民利益表达机制构建的具体对策、建议,其中特别强调了以“事前表达”的方式解决表达起点滞后的问题。最终使农民的利益表达机制不仅能解决农民现实的利益问题,而且在政策中得以充分的体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