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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又一次“革命性的变革”,也被称为第三次土地改革,其对于中国农村实行规模化经营,促进中国工业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实质上是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中国在目前的发展框架下,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多年来我国实行的二元城乡治理结构,无论从经济发展还是社会保障都城乡之间都形成了较大差异,从“十二五规划”中要求破除城乡二元治理结构、创新公共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发展这一趋势来看,只有以当前根本的土地管理体制、机制问题上进行改革,才能维持农村的和谐与稳定,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12年国土资源部在各地开展了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研究工作,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新形式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新途径,从而统筹城乡发展;本文选取浙江省的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为对象,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的发展现状、改革特点,理清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时期,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不断改革和创新的动力、过程、形式,重点分析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现状、主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从规范股份制组织的治理结构、建立相对明晰的产权制度、逐步优化股权结构等方面提出了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政策建议,以期可以使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理论发展实现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