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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的职能转变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及顺应全球化趋势的必然要求,其进程直接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实现。 改革开放以前,国务院机构的改革重点停留于机构撤销、合并和调整的层面,所追求的目标主要是“精简机构”、“缩减编制”,并没有涉及机构职能的转变。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机构历经了七次改革,七次改革得出了必须推进机构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相配套,并通过机构改革巩固机构职能转变的共同经验,实现了国务院机构经济职能逐步从“划桨者”向“掌舵者”的角色转变,以及机构社会职能逐步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但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机构职能转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亦不容小觑,主要表现为职能转移不到位、职能整合不科学、职能下放不彻底及职能强化无力度。 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历程终将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需通过采取观念转变、推进职能与机构的配套改革、落实“三定”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切实推行政企分开等一系列举措大力推进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进程,通过法治政府的建设切实保障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依法有序开展,以期完成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终极目标——建成服务型政府。进而,随着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不断深化,形成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