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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这一群体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应运而生的,由于我国农村征地制度的种种弊端,导致失地农民的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护,成为城市新的弱势群体。因征地过程利益处理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并不鲜见,征地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安定的因素,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较高重视和妥善处理,势必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征地问题,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优惠来减少因征地而引发的群体事件,以空前的力度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研究背景,指出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对国内外关于农村征地问题的资料总结、整理的基础上,提出本文可能的创新点。第二部分,界定失地农民、农村征地概念,并阐述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内涵以及该理论在本文中的应用。第三部分,介绍J市农村征地问题的现状,并指出其在征地程序、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就业安置、征地过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利用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对J市农村征地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第五部分,提出J市农村征地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可行能力理论,对现存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包括确保失地农民政治参与自由和权利,改善失地农民经济条件,完善教育就业体系,提高征地过程的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失地农民的防护性保障。本文以J市为例,利用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对农村征地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具有关键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