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儿童社会福利法律问题调研报告——以太原市为例

来源 :山西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LASH92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等正在发生着全面的转变。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儿童社会福利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近年来,侵犯孤残儿童权益的事件常有发生,因此,完善孤残儿童社会福利法律制度对保障孤残儿童的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孤残儿童社会福利是我国儿童社会福利制度的主体部分,完善孤残儿童社会福利法律制度是儿童社会福利制度本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满足社会道德、政治稳定的需要。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国又好又快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是以太原市孤残儿童社会福利作为调研对象,剖析孤残儿童社会福利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造成的原因,为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儿童社会福利法律制度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笔者在调查过程中主要运用了实证分析法和文献综述法。由于在对太原市孤残儿童实地调查中得到的数据并不全面,所以本文还通过研读孤残儿童社会福利报告以及梳理法律法规的方法对实地调查不足的部分进行补充。两种调研方法相互结合,互相补充,共同完成了此次调研。  本文主体部分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太原市孤残儿童社会福利调查资料综述,主要阐述此次调查的调研对象、调研意义、调研采用的方式方法以及调查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主要从太原市孤残儿童社会福利调查统计的数据入手,发现孤残儿童社会福利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包括社会福利难以满足孤残儿童的需求、法律法规体系松散、法律制度内容不完善、法律保障主体的不健全以及政府在执行中的不到位等;第三部分为孤残儿童社会福利发展困难的原因分析;第四部分是基于孤残儿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孤残儿童社会福利的对策和建议,包括完善儿童社会福利的法律体系;设立专项基金,扩宽孤残儿童社会福利内容;健全孤残儿童社会福利法律保障主体,形成家庭寄养为中心,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承担的福利模式;最后为结语部分。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