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知识化和全球化的深入,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各个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性资源。由于知识产权蕴含着巨大的商机和利益,所以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容易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一般而言,资金雄厚的大公司可从容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但势单力薄的中小企业欲寻求司法救济时,通常因诉讼费用昂贵而不敢问津。此时,知识产权诉讼保险这种新险种的出现可以满足诉讼当事人的需要。权利人有能力起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侵权人能够支付应诉侵权指控的抗辩费用以及损害赔偿金。鉴于知识产权诉讼保险能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填补损失,可以探讨引入知识产权诉讼保险机制来分担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风险,帮助中小型企业通过参与诉讼维护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诉讼保险是以知识产权为保险标的的新型险种,它依附中小企业集资支出,遵循保险业市场的运作规律。随着我国对外出口产品的增多,与知识产权巨大价值相伴随的是企业面临的高风险,市场主体有转移法律风险、提供自力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需要。美国和欧盟的知识产权诉讼保险制度发展得比较完善,可以借鉴他们优秀的经验,立足于我国国情,对于知识产权诉讼保险制度在中国“生根发芽”进行可行性分析。从中小企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和法律政策方面进行阐述,分析我国发展知识产权诉讼保险面临的障碍以及破除方法,以我国的出口中小企业为诉讼保险投保的对象,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从设立模式、险种设计以及赔偿限额方面创造性的提出构建中小企业行业协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诉讼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