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04年我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并以“保护和传承”之主题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热”以来,出现了“不明非遗文化、不明非遗规律、不明传承主体”的“三不明”现象。在人类文化实践研究中,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提出的“惯习”概念及其对文化实践、身心特征的研究有助于解决“三不明”问题。为此,本文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遇问题为背景,以布迪厄的惯习理论为视角,聚焦形意拳的历史传承,探讨其拳种特征标识的建构、形意拳传人身心特征的形成,力图为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遴选、传承人选拔和活态传承提供历史经验。1.形意拳惯习的形成始于选材。武术人受教前的天赋与经历已让个人具备某种性情倾向,形意拳师喜欢选择那些“体壮气足、勇而无惧”或“气壮刚猛、果毅直性”的人为徒,也以此作为形意拳拳种身心特征的文化标识。2.形意拳惯习的形成是在师父之教育与徒弟之认同的共同作用下,借助三种教育活动最终而成:在技术教学、具身训练中,以“勇直前进、见招打招”的技术范式形塑形意拳的“刚猛直性”;在因材施教、游学他师中,激发个体身心特征的发展,如河南派的雄浑、河北派的豪快等;在徒弟不同惯习倾向的“引、避、逐”处理中,强化形意拳惯习的文化认同。3.形意拳惯习的形成具有阶段性,“明劲、暗劲、化劲”不仅表征不同时期形意拳人身心特征的差异,也是习武不同阶段的考察点。初练体验劲力,讲究“势形合、聚气力、意念专”,要求“身整力刚”、“意念迅猛”;接着,要求淡忘劲力,放松身心,体验行拳时的“周身连贯”、“意到身到”;最后,要求对劲力收放自如,将意和形练得高度统一,达到“身心应激而动”。最后,从惯习角度来看,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套独特的身心特征的文化实践系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具有此独特身体与灵魂的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应是其独特身心特征的形成、传播的过程,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规律是某种独特身心特征形成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