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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在世界减贫脱贫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的减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更是开创了我国扶贫脱贫工作的新局面。如今,改革开放四十年之际,距离实现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1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越来越近,中国的扶贫工作也已经进入了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滴水不成海,独木难成林,在精准扶贫的道路上,不仅需要先进思想理论的指导,还需要各级各部门有力的配合和共同的努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基层自治组织能力发挥不足是精准扶贫中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问题之一。要发挥以农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引领作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自我治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主体,在农村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精准扶贫中,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更是处于主体位置。然而,现实情况中却存在着由于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角色不清晰、职能不明确、自治能力不足等问题,导致精准扶贫工作效率低、成效差、流于表面,甚至产生了“运动式扶贫”的不良现象。“运动式扶贫”与精准扶贫的要求背道而驰。为了杜绝这种现象,为了在精准扶贫中实现各组织各层级更好的合作,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明确自身角色和位置,清楚自身的职能和责任,真正发挥好自身的引领作用。因此,研究在精准扶贫大背景下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在引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的原因最终提供有效可行的实质性建议和对策,帮助其在精准扶贫中找准位置,找对方法。本文以陕西省商洛市为例以商洛市商州区牧护关镇香铺村为访谈对象,使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理论分析法。首先通过实地调研和资料查阅对商洛市的贫困状态和治贫模式有了一定的了解,其次在香铺村开展访谈调研,根据访谈调研结果归纳出其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在引领扶贫中存在着:资源短缺、威信缺失、扶贫积极性不高、职能模糊和能力有限的问题。经过分析研究剖析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可能是:税费改革农业税的取消导致农村经济环境的变化、村干部思想的局限性、农村基层组织职能发挥困难、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机制不完善。最后通过文献研究和理论实际分析相结合得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提出从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经济环境、转变农村的传统思想、明确扶贫过程中各主体责任和职能、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机制这几个大的角度来提升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引领扶贫的能力。本文通过对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的研究,指出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干部应该认识到自身处在扶贫第一线的位置,应当充分发挥主体性的作用,承担起精准扶贫中应该承担的责任,通过自身能力的提高实现贫困村的脱贫致富,最终上下配合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