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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现象,由来已久,为百姓所痛恨,让所有政府头疼。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全方位飞速发展,腐败也总是变幻着其形式与内容,给腐败治理以新的考验。为此,有必要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结合实际对腐败产生的原因进挖掘,以此进一步指导实践。本文以社会转型为时代背景,结合政治现代化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社会行动理论从人性与制度关系辩证关系出发提出了以人性、制度作为腐败根源的要素的理论假设。其中,人性是腐败产生的源动力,它为腐败动机提供了前提,制度是外在约束力,而腐败机会则是由于存在制度缺陷而产生,而人性的弱点被制度缺陷所激发,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再从改革开放以来腐败及其治理的特点与变化趋势着手,初步呈现社会转型背景下,腐败与制度间的关系,并以相关数据论证了腐败与社会转型存在高度相关性。之后,基于社会转型背景,分析了人性的变化,以及人性变化与腐败的影响;制度变革期间留存的漏洞,以及制度变革给腐败带来的影响。在上述论证的基础上,选取浙江省杭州市为具体案例,分析其具体的腐败治理的经验,进一步论证腐败与人性和制度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杭州市腐败的现状,了解其腐败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