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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罗尔斯的《正义论》发表以来,在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内外围绕正义理论发生了诸多争论。在这些争论中,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评曾经烜赫一时。虽然理论家们对其批评褒贬不一,但是对于自由主义而言,社群主义的批评产生了重要的后果。至少,自此之后,自由主义者开始自觉地谈论"捍卫自由主义"的问题。本文所关注的正是在此背景下出现的一种自由主义自我辩护形式:至善论自由主义。至善论自由主义认为,正是以罗尔斯为首的"权利基础论"者为自由主义所做的"中立性"辩护,才使自由主义受到来自各方的攻击。因此,他们坚信,要捍卫自由主义,首先必须从根本上摧毁中立性。于是在批评自由主义中立性的基础上,他们或试图论证至善论与自由主义的相容性,或充分挖掘自由主义传统中的善和德性要素,并基于此而为自由主义提供实质性辩护。在辩护策略上,他们试图把社群主义的批评观点转化成建设性的有力的观点,既吸纳、整合社群主义思想中有价值的东西,同时又不放弃自由主义对个人自由、权利等价值的特别重视以及系统思考正义的努力。为此,本文采用述论结合的方式,以问题为导向,以人物为个案,全面深入地分析了至善论者是如何在批评反至善论自由主义的同时,又为自由主义提供另类辩护,从而应对自由主义所受的外来挑战。根据上述方法和思路,文章首先从罗尔斯《正义论》中的反至善论及其效应入手,通过考察罗尔斯拒绝至善论的论证以及对其论证的不同反应,说明了至善论在当代政治哲学中是如何出场的;接着用两章的篇幅论述了至善论者对反至善论特别是对其中立性原则的批评,论述了至善论者是如何在批评中立性之不可能的基础上,否定中立性是认肯自由主义的理由;在此基础上本文讨论了两种至善论辩护路径:基于个人自主性的至善论和一种最低限度的至善论。通过分析,文章得出,至善论和反至善论的问题焦点最后都集中到了价值多元主义上。而由此出发,有的自由主义者又得出了自由主义只能作为"权宜之计"的观点。于是,本文又进一步考察了伴随着至善论与反至善之争而出现的作为权宜之计的自由主义,论述了为什么这种自由主义的倡导者会认为,中立性和至善论都不是最佳方案,而只有具有权宜之计特征的自由主义才能应对价值多元主义的挑战。最后,在权宜之计也不是最终、唯一的答案的考虑下,本文又重新回到最初争论的焦点,从正当与善之关系的古今变化入手,来尝试澄清中立性、正当的优先性、评估至善论及其与反至善论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