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是人类20世纪最伟大的文明成果之一,它在几十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从军用到全面投入商业化运作的历程,如今互联网使用在全世界的普及率已经达到28.7%。互联网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交流方式和媒介形式,同时对各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它不仅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娱乐自我、监督舆论、实现权利等方面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同时也造成了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泛滥、法律侵权、危害国家安全等诸多负面影响。本论文主要针对互联网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各国的网络内容管理进行分析,目的绝不止于如何对互联网进行管制,而是着眼于互联网的有序、健康和持续发展。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虚拟性、去中心化等特点,各国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文化传统等又各不相同,因此对于网络内容管理的手段、方式、思路、政策等肯定有差异。本文希望通过在比较各国不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这些差异形成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力求更深入地研究“互联网内容管理”这一主题。研究的落脚点在于总结互联网内容管理的经验和模式,更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对我国当前的网络管理和建设有借鉴意义。论文的第一章到第三章主要在互联网管理研究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对网络发展的特征、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对网络时代表达自由、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作了定位,对有关的网络管理理论和正当性进行了研究。第四章到第九章分别对美国、德国、新加坡、韩国、英国、法国、日本和中国的互联网内容管理模式、特点及现状作了比较研究。由于网络内容管理的覆盖面太广,比如仅涉及法律管理,就可包括著作权、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分析以及网络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等立法研究。因此本文主要从宏观层面出发,重点对各国的法治、自律、行政及技术等的整体管理状况进行了比较,同时辅以有关的法律权利、自律手段等微观分析。第十章为案例分析,主要对美国的CDA违宪事件、德国托宾案、韩国“破坏性标准”违宪事件、中国“艾滋女”事件进行了研究,以通过案例回证网络管理的理论分析。第十一章为结论。通过本论文的研究主要得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互联网规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互联网空间中没有绝对的自由存在,只是各国规制程度的强弱不同而已。第二,法律赋予了网络空间“张力”与“限制”。既要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的发展,也要对负面作用和社会问题进行规制,但是各国由于情况不同,“张力”与“限制”的方式、空间等都相对不同。第三,针对网络媒体的特性,行业自律在网络时代的作用更加重要,需要各国在既有的自律框架基础上做出适应性调整。第四,各国普遍采用技术过滤和内容分级手段,充分体现了网络时代“以技术对抗技术”的管理特点。第五,个体自律将在未来的网络管理中起重要作用,因此加强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和研究是一项重要任务。信息技术的一大特性就是创新,因此对于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研究没有结束,只有开始。针对未来的网络发展研究,论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关注三网融合的进程及其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三网融合带来的不仅是管理机构和职能上的变动,更重要的是管理思路和政策上的影响;三网融合不仅仅是技术上的融合,将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多种影响。尤其我国当前处于三网融合的攻坚期,更要注重这方面的借鉴性研究。第二,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研究。伦理道德问题是网络媒体规制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建立什么样的伦理道德模式才能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规律和要求,又如何才能让社会伦理准则内化为个人的道德信念,需要学界和业界共同加强这方面的实践性研究。第三,重视互联网发展的国际化和全球化应对研究。我国应该在大力发展本国信息产业的同时,学会用国际化的思维和眼光去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既要融入到网络国际化、全球化发展的信息大潮中去,又要防止新的国际环境下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国家主权和安全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