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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席卷而来,与此同时,金融自山化的趋势也如江海大浪,夹杂着盈利和风险蜂拥而至。银行业作为金融系统的重要一环,其安危对整个金融环境举足轻重,触日惊心的金融危机以及次贷风险,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国内及国际银行业监管相应的成为了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有力渠道。银监会作为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心,自2003年成立以来,在理论和实践的交合中身负重任、成长成熟,始终致力于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体系和建设有效银行监管新框架,以“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以“一行三会”多方配合的模式在经济运行中为银行业保驾护航。我国的银行监管在探索中磨砺前进,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银行业监管理论体系,构建了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为主体的银行业监管法律框架,银行监管的专业性、科学性不断增强,促进了银行业稳健运行,为金融稳定奠定牢固基石。一国的银行业监管模式应顺应世界金融发展趋势,能够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为银行稳健安全地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环境。随着金融市场瞬息万变、金融衍生品层出不穷,加之我国银行监管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作为监管对象的我国商业银行改革过渡中相对脆弱,与国际标准相比、与国内实践相对,我国的银行监管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些许问题:监管体制弊端、行使机制不尽协调、监管模式脱节、监管手段略落后、监管法律欠完善等问题,究其原因,其与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与现实的经济发展密不可分,在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各个方面存在桎梏隐患。知其症候,才得对症下药,我国银监当局身担重任、应对挑战、审时度势、谨慎选择,重视国际标准和外国经验,谨慎选择,慎重行事,乐于探索改善我国银行业监管的方法路径,不断在发展成熟中吸取教训汲取经验。下一步更应放眼国际银监安排,立足国内银监实际,在《巴塞尔协议Ⅲ》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我国银行业监管法制,以法律为两翼,以体制为机身,以人才为机头以改革为引力,在放松监管和严格监管的调和中,在宏观监管和微观监管的结合点,在综合监管方向和分阶段推进的方法论下,提出相应我国需求并与国际接轨的促进我国银行监管的措施建议:搭建有效监管平台,构建以修订完善后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为基准的全方位银监法律框架,树立全面风险监管体系,改进监管执法机制,重视银监人才储备培养,多方主体联动,推进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创建银行业发展新局面,点滴促进实现我国现行银行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完成中国特色银行业监管理论体系有效监管的目标,实现经济平稳健康有序有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