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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多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与改组前的母体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存在较大的联系,且大部分存在“一股独大”、“股权分置”、“实际控制人”等制度缺陷造成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广泛的利益冲突.由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机制的不健全,加之约束大股东行为的市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大股东往往会通过各种“利益输送”方式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文以“中小股东利益”为主线,通过对中小股东利益相关文献的梳理,首先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制度背景入手,结合产权性质分析讨论资本市场的宏观政策变化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中小股东利益,并从侧面检验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的效应。进一步的,笔者基于区域制度环境与信息披露双重视角,将制度环境和信息披露这两种内、外部公司治理机制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来探讨其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从市场和法制环境角度了解“掏空”行为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发现:(1)股权分置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的局面,股权分置改革对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利益影响程度要大于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2)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能够提高控股股东“掏空”行为发现的概率以及影响大股东之间对监督抑或合谋的选择,进而能够有效的抑制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的局面,信息披露质量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积极影响程度小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3)信息披露质量与中小股东利益的相关关系具有地区差异特征,区域环境的改善有助于增强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对中小股东利益的积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