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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以来的收容遣送工作及其制度演变的内在机制,深刻反映了我国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管理逻辑和方式之间的内在关连性。本项研究以社会学“强制—遵从”概念为分析框架,在历时性分析和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对新中国以来的收容遣送工作及其制度的演变过程,以及这一制度在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实践中逐渐扭曲变异的内在机制进行了剖析,提出了“非制度性强制”和“利益选择性遵从”两个核心假设,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及其秩序实现机制的逻辑和矛盾加以分析和解释。通过本项研究,作者发现:非制度性强制成为城市管理部门实现单方设定的社会管理目标的行动逻辑。由于巨型社会与高密度人口造成的资源与人口之间的持续性紧张,要求国家管理者及其组织以突破既有制度规范的约束而迅速消解社会危机;同时,由于在社会管理中单方面设定宏大而复杂的管理目标,而在实现目标的能力上又存在着难以克服的能力资源的匮乏,都使国家放弃以制度化方式进行社会管理的选择,并以维护国家利益为理由,凭藉不受制约的单方意志性和管理的便利性,突破既有制度规范的限制来实现国家对秩序和稳定等目标诉求的迅速达成。在这一社会管理逻辑下,非制度性强制权力极度蔓延和扩张,压制甚至取消了农民工群体的自主性意愿,使作为城市社会底层的农民工群体更加处于无权的状态,受到收容遣送制度对农民工公民权利的肆意伤害。处于这一制度现实之下的农民工,一方面在结构性不平等的制约下内化了对自身底层地位的角色认知;另一方面,由于收容遣送制度的非制度性强制导致了秩序与稳定的丧失,这又使农民工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否定了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公正性。作为结构制约下的行动者,农民工凭藉市场机制所获得的资源对权力关系进行了策略性的重构,以此来消解管理部门以非制度性强制所造成的伤害和风险,形成了以形式上的遵从而以利益进行能动性选择为目的的行动策略,以此来消解收容遣送制度的非制度性强制。在管理部门非制度性强制与农民工群体利益选择性遵从的逻辑和行动策略的共同作用下,使收容遣送制度更加背离其实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日益走向扭曲和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