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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融资屡见不鲜,我国上市公司对融资战略的周期性因素重视的侧重点不同,多数考虑的是产品生命周期、市场生命周期和行业生命周期,极少有上市公司进行融资规划时考虑到其所处的企业生命周期。近几年我国股权质押尤其是大股东股权质押的数量和金额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股权质押已然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流行的融资方式。大股东进行股权融资说明大股东存在大量资金需求,然而这种融资方式导致的高风险却被隐藏在深处,有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后果。大股东可能将获取的现金权用于投资高风险项目,也有可能转移资金,还可能促成恶意的股权协议收购和资产重组,造成经营亏损或者变相掏空上市公司的后果,降低盈余质量,负向影响盈余的持续性。这些行为将增加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从加深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因此研究大股东股权质押对缓解第二类代理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完善公司治理和提高盈余可持续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首先,本文以股权质押为研究对象,引入了生命周期理论,控制权、股权质押与第二类代理问题以及盈余持续性理论,先对它们进行相关理论的回顾和分析,进而根据利益趋同效应和利益侵占效应对大股东股权质押影响企业价值及绩效进行假设推导,提出三个研究假设。再次,选取A股2010年至2016年的1155家涉及大股东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得到样本6930个,根据现金流量法将样本公司划分,得到成长期样本3231个、成熟期样本2709和衰退期样本990个。然后,借鉴前期学者的研究,以大股东股权质押率为调节变量,选取相应的其他变量,根据国际上认可的一阶自回归模型建立切合本文研究的模型,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检验、面板模型回归分析和稳健性检验等方法对假设进行验证。最后,回归分析得出研究结果:大股东股权质押率对成长期的上市公司的盈余持续性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在成熟期和衰退期不具有显著影响。基于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六点建议:提高财务管理决策水平,准确定位企业生命周期;完善股权质押涉及的法律法规,提高风险防范机制;加大政府机构监督力度,提高股权质押下违规行为成本;提高股权质押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公司治理和外部监管;债权人积极参与治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以股东持股净额确定控制权,排除控制权与现金流偏离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