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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行刑社会化是国际监狱行刑制度发展演进的基本趋势,是我国监狱行刑制度由封闭走向开放的必然选择,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入研究监狱行刑社会化问题,本文借助开放系统理论、耗散结构理论、结构功能主义等现代科学理论,在科学界定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基础上,对监狱行刑社会化的价值取向、功能分析和机制构建进行了探讨。本文认为,监狱行刑社会化,就是借助于外部社会的信息、物质、能量等资源,实现监狱行刑系统的有限开放,以达到最佳效果的罪犯矫正和再社会化的目标。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内涵包括提高监狱行刑系统的开放程度和增强监狱行刑系统的渗透性能两个方面;其外延包括社会能量的导入活动、行刑方式的延伸活动、监狱与社会的互动活动。监狱行刑社会化应以当今社会主流价值观作为价值取向,打破封闭、保守、僵化、落后观念的束缚,树立与法治社会、人本社会、和谐社会相协调的监狱行刑理念。包括:以公正行刑、清廉行刑为原则的法治理念,以对罪犯实行人道主义、确立罪犯主体性地位、保障罪犯基本人权为内容的人本理念,以监狱与罪犯之间和谐、罪犯与社会之间和谐为目标的和谐理念。监狱行刑社会化具有多重功能,主要包括:统筹社会行刑资源的整合功能,弥合受损社会关系的恢复功能,促进罪犯自觉矫正的导向功能,确保监狱执法公正的规范功能,维护秩序安全稳定的保障功能。构建监狱行刑社会化机制,需要抓好监狱行刑由封闭走向开放的三个环节:一是核心环节,即建立科学化的教育矫正机制,通过推行个别化矫正、自觉性矫正、综合性矫正、适应性矫正、可控性矫正,从而推动罪犯矫正工作由封闭走向开放。二是关键环节,即建立人性化的管理处遇机制,根据罪犯扩大监狱内活动空间和尽早离开监狱的人性需要,大力推进累进开放式处遇,积极改进减刑、假释制度,从而推动罪犯服刑环境由封闭走向开放。三是基础环节,即建立全方位的行刑保障机制,包括一体化的社会支持机制、多元化的人力配置机制、合理化的安全防范机制,从而为监狱行刑社会化提供有力的社会保障、人力保障和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