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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经济主体,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社会、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小企业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与大企业相比,在获得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更大,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对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差。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我国于2002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并于2003年正式实施。这部法律自实行以来的一年多的执行情况来看并不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从《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具体条款来看,其中的绝大多数核心条款,包括资金支持、创业扶持还是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或社会服务等等,法律条款一般性、原则性、抽象性的规定多,而关于具体的、可操作性措施的规定少,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如何使《中小企业促进法》落到实处,真正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保驾护航,各地方政府有必要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具体化、细化。本文从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推出背景开始,简要地对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了介绍。然后,提出地方制定实施办法必要性,以及在制定实施办法应该首先从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职责、政府角色定位着手,然后政府应当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需要,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化服务等几个方面制定有效措施,给中小企业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