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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Larsen-Freeman关于“教语法”的模型,从定语从句角度调查中国学生的语法能力,旨在提出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语法能力”的定义;了解中国学生语法能力方面的强项和弱项;以及为中国的英语教学,尤其是语法教学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 作者首先依据Larsen-Freeman关于“教语法”的模型设计了一份语法试卷。该试卷包括三个部分:语法形式、语法意义和语言使用,每个部分分别针对语法能力的每个要素而设计。在试验的初级阶段,来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33个二年级学生完成了该试卷。根据初步统计和分析发现,该试卷具有高信度和效度。但是作者对试卷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删去了某些过于容易或难度过大的试题。修改后的试卷作为正式实验的调查工具。127个学生参加了正式实验,他们被分为两组:97个广州中学的高三学生构成了该实验的第一组,代表中等水平的学习者:30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年级学生构成该实验的第二组,代表高级学习者。在对他们的试卷进行评分后在统计软件SPSS 10.0上进行最后的数据分析。结果显示中等水平学习者对语言形式和意义掌握得较为熟练,但是在语言使用层面上比较薄弱;高级水平学习者不仅熟练掌握语言形式和意义,而且在语言使用方面也运用自如。研究还发现,中国外语学习者在单句层面上对语言的使用明显优于语篇层面;他们对正式语体比较熟悉,而对非正式语体较为陌生。 本研究对英语教学,尤其是语法教学具有指导意义,如在讲授语法时,教师应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语言形式的恰当使用上;不能独立讲授语法结构,最好是结合具体的语境,让学生们在具体情景中学会恰当地使用语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