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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考录招考初级公务员,为职位选人的考录目标要求不仅要为行政机关选到合适的优秀人才,还要满足职位的个性特质。公务员考录实践中存在多种关系的运行(比如,职位、考生、考官之间的关系),必然导致公务员考录机制应运而生。公务员考录机制在考录实践中表现为两类,一是工作规范性机制;一是考录过程中的工作机制(报名机制、考试构成机制、命题机制、面试机制、考录成绩形成机制)。考录机制规范考录实践,体现考录实践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决定考录结果的有效性。我国现行公务员考录机制过分追求公平、公正,忽视考试的效率(效度),导致人才与职位个性不匹配,考试成本居高不下。因此,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机制是选拔高素质人才的有力保证,对现行考录机制进行完善有利于实现考录的价值诉求,实现公平、公正与效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