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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城镇化建设日益加快,短短30多年,我国农村失去土地的农民近亿人,失地农民从原有土地上分离出来,从事工商业或外出打工等各种行业,甚至也有少数人流离失所,原有的耕地变成了高楼大厦,排排工厂企业拔地而起,城市化前进的同时,却存在很多社会隐患,存在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合理、对农民的待遇不公平、土地所有权的不明晰等漏洞。由于农民在失地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受政府、企业的主导,往往政府企业一次性给予失地农民一定的货币补偿,而对将来的就业、生活考虑不够,当补偿费用完之后,失地农民又陷入了生活困境,因此提出对失地农民目前、将来、生产、生活如何安排,解除后顾之忧问题是当下探讨研究的重点,也是社会问题,本文作者对这一论题进行了初步探索和研究,并取得了新的认识。近几年,福山区清洋街道办事处城镇化发展速度日益加快,既是民生问题,更是烟台市福山区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清洋街道办事处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区情实际,采取正确引导,转变观念,从根本上提高就业保障意识,通过提高技能,改善环境,实现人力资源供需双方的互赢,利用多种渠道,促进就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和谐社区的构想,并率先研究制定了做好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创造再就业等相关政策文件,大大拓宽了就业生存渠道,在免费职业资格培训、失地农民从业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有效地提高了失地农民自身的保障水平。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失地农民以前长期从事农业生产,而其它就业技能较差,再加上年龄较大的农民文化素质不是很高,体力下降,观念落后,导致稳定就业率偏低,就业观念相对落后,缺乏就业能力问题。对此,本论文在认真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从失地农民利益保护基本含义及理论基础入手,根据福山区清洋街道办事处现状,全面考察了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如何保障失地农民利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原因,采取调查问卷方式,结合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福山区清洋街道办事处的实际情况,提出在城市化日益发展的今天,如何保护失地农民利益的切实可行的策略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