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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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作为互联网时代蓬勃发展的核心要素,已经悄然融入到了互联网经济的血脉中。互联网经营者依托数据可以获取巨大的竞争优势及高额的利润,因而不断增加对数据的依赖和争夺,不正当的数据抓取行为也因此滋生。该类行为不仅会损害互联网用户的权益及经营者的利益,影响新兴数据企业的良性发展,更会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一定的冲击。因此,规制数据抓取行为的意义极其重大。由于数据抓取行为在构成要件、行为模式等方面具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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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作为互联网时代蓬勃发展的核心要素,已经悄然融入到了互联网经济的血脉中。互联网经营者依托数据可以获取巨大的竞争优势及高额的利润,因而不断增加对数据的依赖和争夺,不正当的数据抓取行为也因此滋生。该类行为不仅会损害互联网用户的权益及经营者的利益,影响新兴数据企业的良性发展,更会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一定的冲击。因此,规制数据抓取行为的意义极其重大。由于数据抓取行为在构成要件、行为模式等方面具有特殊性,侵权法、知识产权法等路径在规制数据抓取行为上有着诸多缺陷和不足。而竞争法的功能定位、规制手段等方面的鲜明特色,使其在规制数据抓取行为时体现出显著的优势。目前,互联网市场规制体系尚不成熟,司法实务中对于规制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了裁判依据不统一、权益保护不充分等问题。本文通过简要分析实践中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纠纷,探寻我国现行竞争法在规制数据抓取行为时所面临的困境,厘清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思路,在一般条款与互联网条款的比较中优先适用互联网条款,进一步完善竞争法对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体系。本文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数据抓取研究的背景及意义,整理了相关的文献综述,对数据抓取的现有研究进行了总结,并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以及创新点做了简单介绍。第二部分,数据抓取行为与竞争法规制的契合。本部分首先分析了数据成为经营者获取竞争优势关键的原因。其次,阐述了不正当数据抓取行为对竞争市场的破坏性,从而总结出对其进行规制的必要性。最后,通过对侵权法、知识产权法等规制路径的比较,明晰了竞争法在规制数据抓取行为上的独特优势。第三部分,我国数据抓取的竞争法规制困境。本部分首先简要介绍了我国近年来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典型案例,并对法院的审理思路予以梳理。其次,分析了我国竞争法在规制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所面临的困境。其中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不完善、构成要件不明确、互联网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等问题较为突出,这不仅限制了竞争法规制作用的发挥,也会给互联网市场环境带来不良影响。第四部分,数据抓取的竞争法规制建议。一是在比较分析一般条款与互联网条款各自利弊的基础上,得出优先适用互联网条款规制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结论。二是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损害结果等方面明确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优化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思路。三是在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过程中,注重保障互联网经营者的权益,完善互联网经营者损害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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