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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纠纷解决方式,旨在追求加害人和被害人原有社会关系的修复,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司法实践中一项有益的尝试,也为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由于藏族习惯法的存在,刑事和解制度在藏区的适用有着丰厚的经验积累和传统资源,它可以为藏族习惯法与国家刑事制定法之间提供一个对话的平台,为国家刑事制定法与藏族习惯法的融合建立有效途径,逐渐使二者之间的冲突减少甚至消失。本文共六章内容,第一章是引言;第二章立足于对刑事和解制度的中西方流变考察,旨在探索中国刑事和解的影踪,并对藏区刑事和解适用现状进行分析,为刑事和解制度在藏区的适用和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提供了现实依据;第三章以藏族习惯法为基点,对藏区刑事和解制度进行理论基础探析,为刑事和解制度在藏区的适用扫清理论障碍;第四章从刑事和解制度对藏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对藏区纠纷解决的满意度、诉讼效益和节约司法资源及个人成本等四个方面,指出了刑事和解制度在藏区适用的功能所在;第五章以甘南藏族自治州为样本进行考察,对四个真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原创性的分析,最直观的反映出刑事和解制度在甘南藏区适用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优点、特色及存在的问题,最有力的证明了刑事和解制度在藏族地区适用的功能所在,也为刑事和解制度在藏族地区的构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现实借鉴;第六章结合实际对藏区刑事和解进行了模式设计和制度构建,并且有针对性的对藏区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提出了立法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