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海岸带是人类活动最活跃的地域之一,它不仅给人类贡献了大量的物产,也为人类的运输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频繁的人类活动使海岸带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海岸带环境卫生的治理也被提上日程。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政府就开始进行海岸带环境治理,但是由于政策缺乏强制力、治理主体缺乏治理主动性、治理的监督和惩戒力度不足等原因使海岸带环境卫生治理并没有获得较好的效果,海岸带环境卫生问题依旧严重。研究其中的政府行为对于优化海岸带环境卫生治理政府行为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0年,泉州市开展了“最美海岸线”整治行动,但在一年的整治结束后却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2015年起,泉州市开始进行为期三年的海岸带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并在短短几个月内就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本文在考察泉州市“最美海岸线”与海岸带环境卫生治理行为时发现,其中的政府层级分为市、县、乡三层,在组织内部的实际运行过程分为目标设定、检查验收、激励分配三部分,符合控制权的三个维度。在海岸带环境卫生治理中,市政府在制定治理直接目标时与下属县政府进行了充分的探讨,通过了解各县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合理的目标;在检查治理成效时,由市政府抽查暗访各县管辖的海岸带并进行结果公示:县政府为了达成海岸带环境卫生治理的目标,不仅给直接乡镇充足的资金支持,也设定了更多的奖惩办法。 通过考察对比发现可以从目标设定、检查验收、激励分配这三个控制权的维度对泉州市政府在这两次海岸带环境治理中的的行为进行分析,发现管理方掌握有效的激励分配可以使治理更有主动性,从而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