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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文简要回顾了贫困概念的演进历程,从最初的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到能力贫困,再到关于个体或家庭脆弱性的权力贫困,以及涵盖了政治、文化方面的社会排斥。不难看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变化,学术界对贫困内涵的界定,也经历了一个连续不断发生的从低级向高级,从单维向多维,从静态到动态的逐步的深化、广化和精细化的过程。其次,文章搜集、整理了描述个体或家庭贫困测度的多维贫困指数,如Watts多维贫困指数、Hagenaars多维贫困指数、Tsui多维贫困指数,以及MPI多维贫困指数、能力贫困指数、人类贫困指数和人文发展指数等。可以看出,基于公理化和非公理化标准构建的多维贫困指数有其各自的优缺点、适用性和局限性,且没有完全符合所有标准的贫困指数。为了力争接近现实,获得“满意”的研究结论,文章从中选取了国际通用的MPI多维贫困指数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同时拓展了维度幅度,增加了衡量家庭或个体收入信息的人均收入指标,将原来的三个维度增加到四个维度共11项指标,克服了大部分文献指标维度量较少的缺陷。最后,在实证部分,文章以CHNS中1989—2009年数据为研究基础,采用收入、教育、健康和生活水平四个方面的数据指标,结合主成分分析法,测算了转型时期中国城市和农村的贫困程度,以及中国中部、西部、东部和东北部地区9个省份的收入贫困发生率、多维贫困深度和贫困贡献率比率。研究结果表明:多维贫困的下降幅度超过了单一的收入贫困的下降幅度;农村贫困无论是从收入还是多维角度来看,均较严重,一直是中国贫困的主体,但城乡之间的贫困差距已从收入因素转变为非收入的福利因素;四个维度上的指标贫困发生率差异明显,贫困的主要致因已从早期的卫生设施、医疗保险、受教育年限和人均收入指标,转变为目前的卫生设施和受教育年限因素:就具有代表性的9省的贫困状况而言,河南、贵州和广西三省贫困贡献度比重较大,贫困程度较深;减贫效果方面,湖北和湖南较为显著,优于东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因此,反贫困政策要从单一的收入视角转向多维视角,尤其是将扶贫工作重点向农村教育、卫生设施和医疗保障方向倾斜,并进一步关注地区间贫困人口的福利差距。全面非均衡或有选择性的扶贫政策,是最终消除当前中国“多元化”福利贫困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