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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欧盟2004年以前加入的15个成员国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欧盟内部成员国间相互贸易的格局特点,结论是欧盟15个成员国间形成了一个以德国为核心,法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和英国为内环,西班牙、奥地利、瑞典、爱尔兰和丹麦为中环,芬兰、葡萄牙、卢森堡和希腊为外环的同心圆结构。这种划分是按照各成员国在欧盟内部贸易中的重要性标准进行的。与此同时,这种划分结构与各国的地理位置、产业区位、贸易分工格局、投资格局等都存在很强的一致性。因此,可以用这种以德国为核心的环形结构来描述欧盟内部贸易格局的基本特征。产业区位以及欧盟内部的投资结构都对其贸易结构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同时,欧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导向以及投资流向的改变将对欧盟内部贸易格局产生不同的影响。前者有利于促进欧盟的产业升级,提高贸易水平,但对各成员国在该结构中的相对地位影响不大;后者有可能改变欧盟的“中心——外围”结构,投资流向中环和外环成员国,加之新入盟的10个中东欧国家成为吸引投资的新亮点,欧盟的第二个“中心”可能会在中、外环国家出现。这将不利于欧盟一体化的进程。最后,本文从欧盟内部贸易格局的角度分析了欧洲一体化不断深化的内在机制,贸易一体化是欧洲一体化的灵魂,欧盟内部贸易格局所呈现的四个特点都揭示了欧洲一体化深化的秘密:各成员国相似的产业结构加强了欧盟内部的专业化和技术交流;产业内贸易为主的特点为欧盟提供了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多样化的产业优势减少了一体化进程中贸易转移的负效应;德国的中心地位加强了整个欧盟经济的联动性,减少了其他成员国的贸易风险。欧盟一体化的成功经验对于中国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而言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而打破行政壁垒,最大限度的实现政策上的协调是问题的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