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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劳动派遣用工形态改变了传统劳动关系中的两方关系,变成了劳动者、派遣机构、要派机构之间的三角关系,使劳动者面临着在一个工作岗位与两个单位同时建立了不可分和不完整的劳动关系,雇主义务与责任难以在两单位间有效分配与落实。实践中,以劳动派遣用工形式规避雇主义务与责任,相互推诿责任之情形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另一方面,两雇主对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分配不均,一方承担的责任与其享有的权利不一致或超出了其承担责任的能力,将导致利益失衡,有违法律之公正。正值《劳动合同法(草案)》审议阶段以及劳动派遣现象在我国迅猛发展的现实,在理论上探究劳动派遣中雇主义务与责任的分配机制,厘清劳动派遣中的雇主义务与责任是十分必要与迫切的。本文主要采用了比较分析、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进行展开与论证,从保护劳动者权益,权衡派遣机构与要派机构间的利益,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之价值理念入手,以劳动派遣中三方主体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为基础,结合国外之有益经验,探讨我国劳动派遣中雇主义务与责任的具体分配及承担方式。全文分三章,各章内容摘要说明如下:第一章分析了划分劳动派遣中雇主义务与责任的价值取向,并提出法律必须首先基于本身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权益之保障,同时兼顾派遣机构与要派机构利益权衡之理念,有效分配与落实雇主义务与责任,防止劳动派遣成为规避或推卸雇主义务与责任的工具,引导与促进劳动派遣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第二章考察了劳动派遣中三方主体间法律关系的性质。由于劳动派遣中三方主体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不仅直接关系到三方主体在劳动派遣中的权利与义务,也关系到谁是派遣劳动者的雇主、雇主义务与责任承担的基本规则等问题的解答,第二章旋即考察了派遣机构与要派机构之间的关系、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要派机构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由此得出,劳动者与派遣机构、要派机构之间形成的均是不完整的劳动关系、两个不完整的劳动关系的叠加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动关系。在劳动派遣法律关系中,应承认两雇主因劳动派遣服务合同所形成的内部职能分工关系,同时应强调两部分职能在一个劳动关系下的不可分性,只有将两个不完整劳动关系合并成一个完整的劳动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才能充分保障派遣劳动者的权益。第三章从国外劳动派遣法制中关于雇主义务与责任相关规定的比较入手,结合国外之有益经验,针对我国劳动派遣法制及其雇主义务与责任规定的现况,具体构建我国未来劳动派遣法制中雇主义务与责任划分机制,包括雇主义务之分配方式、各雇主承担义务之范围及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并提出,我国劳动派遣法制在具体划分劳动派遣中雇主义务与责任时,应采用法律直接规定为主,合同约定为辅之方式,将各雇主应承担的义务范围具体划分为二者共同负责之范围、单独负责之范围及彼此间互负的担保义务,相应的,在责任承担方式上,两雇主应承担直接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