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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上的公有领域是指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创造物以及专利权的效力所不及的范围,任何人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自由使用的发明创造以及由发明创造所产生的社会公共利益所组成的知识域地。公有领域既是发明创造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专利法根本宗旨所在。它的提出对于深刻认识专利法的价值构造,透视专利法利益平衡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作用。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知识产权制度造成冲击,其在因应变革的过程中走上了扩张的道路,其中专利权的扩张尤其剧烈,这样的扩张已经危及公共利益,甚至触及人类伦理底线,侵害发展中国家的基本人权,造成公有领域保护问题的紧迫性。公有领域遭受挤压渐趋明显的态势引起了学者们对专利制度理性的反思,重提公有领域的必要性,为应对制度的不合理扩张提供理论武器,用以重新恢复制度应有的利益平衡内涵,保护专利法中的公有领域。本文的写作正是基于上述知识产权制度扩张的视野背景,选取专利法作为具体切入点,分析当前专利法中公有领域保护面临的问题,探讨专利法中的公有领域保护对策。第一章,系专利法中的公有领域概述。从介绍“公有领域”的历史发展入手,界定专利法中公有领域的定义,并分析了我国专利法中公有领域的范围。认为其范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创造物;二是专利权的效力所不及的范围。第二章,概括提出当前专利法中公有领域保护面临的问题,描述专利权扩张侵占公有领域的种种具体表现,如保护期限越来越长,可专利主题愈发宽泛化,同时介绍了共享理念的冲击如何凸显当前公有领域包容性的不足以及实践当中私人力量的自发应对,以说明公有领域正在遭受被侵占的危机。第三章,分析了公有领域被侵占的原因,认为系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专利制度的适应性变革的影响,制度本身也存在固有病灶,归结起来有四点:一是公有领域具有内在“公共特性”;二是专利权具有天然扩张性;三是立法上公有领域保护理念缺失;四是立法滞后于专利权扩张的脚步。第四章,借他山之石,专利权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激进、剧烈扩张肇始于美国,21世纪以降稍显理性的转折,同样由美国的司法判例发出信号,故以美国为域外考察对象,探讨和总结美国专利制度中公有领域保护的实践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发和借鉴意义,认为公有领域的动态保护应与国情实际紧密结合。第五章,针对当前公有领域保护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国情,并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出发,对完善我国专利法中公有领域的保护提出相关对策,认为立法方面应基于原有的权利限制制度基础,构建完善的公有领域保护法律制度;执法方面应充分发挥专利局作为权利限制执行者的作用,专利授权执法必严,通过培训等途径提升专利审查业务能力;司法中严格贯彻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原则,推进案例指导制度;此外,政府要引导并推动知识共享模式的发展;同时,应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立法,从国际层面限制专利权扩张的脚步,努力促使国际层面的专利法规则更为公正化、理性化,为国内立法争取缓冲空间,从而更利于自身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