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但产业结构升级却相对滞后,形成了所谓的“中国产业结构升级悖论”,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转型升级已经迫在眉睫,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长期以来,以土地经营城市的经济发展模式确实促进了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是也引发了许多问题,如土地财政依赖、高房价、产业结构失衡等。作为工业经济发展的基础,土地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工具,必然会引发地方政府间的招商引资竞争,进而影响到我国产业结构调整。首先,本文界定了产业结构升级的相关概念,并且对产业结构综合指数和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数进行了详细的理论分析和公式推导。其次,本文利用数据统计法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划分并分析了各个阶段的特征,结合事实描述,分析了政府土地出让行为在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产生的影响。然后,本文详细分析了中国地方政府土地出让的制度基础,主要从财政制度、政府治理制度和土地制度三个方面论证了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的动机和内在逻辑。接着,基于2005年至2016年中国281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本文从土地出让面积和出让价格两个维度进行了实证分析。我们发现:(1)从全国来看,协议出让面积的增加对产业结构升级有消极影响,未发现招拍挂出让面积的增加对产业结构升级有显著影响;无论是协议出让价格,还是招拍挂出让价格的上升,对产业结构升级均有积极影响。换言之,地方政府盲目扩大土地出让面积,尽管短期内能够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但最终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只有合理增加土地供应,使土地价格回归市场化水平,才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2)通过区域异质性分析,协议出让面积的增加既不利于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也不利于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但对中部地区产生了更大的负面影响;协议出让价格的上涨极大地促进了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招拍挂出让价格的上涨则对中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有积极影响。显然,中部地区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干预程度要大于东部和西部地区,他们更加注重地区经济总量的增长,急于加快本地区的工业化进程,却忽略了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最终导致产业结构升级滞后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3)通过阶段异质性分析,2005年至2007年期间和2013年至2016年期间土地招拍挂出让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2008年至2012年期间土地招拍挂出让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即金融危机期间政府为了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过度干预土地市场扭曲了资源配置,导致产业结构失衡,最终抑制了产业结构升级。最后,根据以上研究提出以下几条政策建议:(1)改革地方官员晋升考核机制,不单以GDP论成败,还应增加对环境治理、社会保障、民生等指标的考核,从源头上整治土地市场的乱象,完善地方政府经济增长模式,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2)完善土地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土地“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大土地市场参与度和透明度,杜绝土地违法违规操作;(3)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条件的土地供给政策和财政政策,合理布局本地区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