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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几年来,随着大众消费模式的转变,网上购物电子商务变得普及和盛行,从而带动了快递行业的繁荣和发展。快递服务组织作为连接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的重要纽带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快递服务合同是寄件人和快递企业所签订的约定由快递企业向消费者运送物品的合同。在实践中,快递企业通过设立格式条款进行快递企业和收件人的责任分配。快递企业经常通过格式条款来减轻快递企业方责任,加重消费者方责任且利用条款内容的模糊性和任意解释性,其中包括快递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任意制定的减责免责条款,如限制性赔偿条款、延误不赔条款、先签后验条款,在具体实践中引发了诸多民事法律纠纷,而怎样更好的解决此类法律纠纷,完善快递服务合同的格式条款制定规则是我们的当务之急。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对应的规制建议是笔者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笔者意在通过研究在快递服务合同中所出现格式条款的法律问题,让消费者能提高法律意识,在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权,平衡快递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文章第一部分介绍了快递服务合同的一般问题,首先对快递服务合同进行界定,对其概念、特点、性质和法律关系都依次作了说明,进而对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概述,阐述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含义特征、格式条款的一般情形和效力认定以及分析其存在的制度价值和功能;文章第二部分主要是通过国内外对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和立法现状进行调查与比较,详细阐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立法规制和司法实践,取其精华,对我国的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法律法规的制订与完善提供参考;文章第三部分详细阐释了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在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快递纠纷。综合分析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在实践中减责免责条款的一般情形、限制性赔偿条款的效力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签收、验收的法律问题。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的研究方法,文章第四部分针对快递服务合同中格式条款的在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具体的完善规制建议。这需要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加强完善我国对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立法规制,进而提出具体的可行性建议:如通过制定判断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是否有效的标准、规范较合理的最高赔偿限额、要求快递企业提示义务的规范程度、引入商业保险制度以及行业协会加强监管加以改善。本文研究结论主要是通过分析在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出现法律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达到促进快递服务格式条款的制定更加统一完善全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使我国快递行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