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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诉讼”的称谓源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和法学理论。人事诉讼是指有关人的基本身份关系的诉讼。人事诉讼程序则是人事诉讼所适用的程序,它是以维护身份关系秩序为目的,体现国家公权对婚姻、亲子关系进行适度干预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该程序是以身份关系作为调整对象,其处理结果不仅涉及个人私益,而且与他人存在密切的利害关系,与社会公益更是一脉相承,因此需要广泛施行职权探知主义。正是基于人事诉讼案件的个性特征,两大法系诸多国家的民事诉讼审判体系中都设置了异于普通诉讼程序的人事诉讼程序,以满足各类人事诉讼案件对程序的特殊需求。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事诉讼案件审理基本上是采用审理财产关系案件的普通诉讼程序,而普通诉讼程序中的公开、对抗性强等程序法理显然不利于身份关系争讼的解决,不利于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对人事诉讼程序进行系统研究,以期对这一问题作出力所能及的有益探索。本文从人事诉讼程序的概念界定入手,对人事诉讼程序设立的法理基础进行探讨,在借鉴两大法系国家关于人事诉讼程序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解决身份关系案件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现状进行考察,提出了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思考,希望对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研究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