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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和生态环境是生命共同体,维护生态环境就是维护我们自身。我国的发展建设进入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也进入了新时代,需要有新的政策、新的作为。环境保护政策决定我国能否持续健康的发展,也直接影响我国的整体生态状况。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又好又快地开展整个国民经济建设,将我国的发展方式转变到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轨道上来。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我国“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内,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我国政府职能中明确加入履行“生态职能”的要求,强调“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体现了政府职能观的与时俱进。最新召开的十九大更加明确地提出“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所有这些要求对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起到坚定的方向引领作用。生态环境目标的实现取决于职能部门能否有力执行相关政策,特别是基层政府部门在面对多方利益矛盾,以及经济目标要求时,如何高效的执行中央的环境保护政策现已成为新发展时期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本文将研究视角选定于县级地区安宁市环境保护政策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文献研究、访谈、问卷调查、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运用公共选择理论、激励理论以及史密斯的政策执行过程理论,着重分析安宁市环境保护政策执行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完善安宁市环境保护政策执行的有效对策和建议。本文重点强调要从完善政策制定机制,提高政策自身质量;提升政策执行机构的执行能力;调动政策执行目标对象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改善政策的执行环境等四个方面来解决安宁市环境保护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