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呈现出了一片空前繁荣的景象,其迅速发展不但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也促进了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民间借贷法律监管缺失,民间借贷弊端丛生,民间借贷危机也接二连三的发生;2011年,一场“高利贷崩盘”,“私营企业老板欠债跑路”的焦点新闻事件,更是将民间借贷从幕后催上了前台,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加强对民间借贷的法律监管已是刻不容缓,这不但是民间的迫切要求,也是政府着手要解决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2011年十一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温州调研时,就指出民间借贷要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以促使它健康发展。因此,对民间借贷已不是要不要合法,要不要法律监管的问题,而是怎么合法化,怎么监管的问题,以兴利除弊,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的发展,从而更好的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绪论部分简要叙述了现有的研究成果、本文的研究价值、创新点以及研究方法。第一章从厘清民间借贷的概念入手,分析了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对民间借贷的发展阶段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对民间借贷发展中出现的新特点、新趋势进行了全面的归纳和总结,对民间借贷存在的合理性从资金供求、民间借贷本身的特点、现行农村社会的特点三个方面进行了有力的论证。在对民间借贷要不要进行法律监管的问题上,第二章论证了民间借贷法律监管的必要性。民间借贷缺乏法律监管,其弊端日益显现,克服民间借贷的弊端有必要对民间借贷进行法律监管。第三章对民间借贷法律监管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对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释。首先,我国金融监管法律虽不少,但民间借贷监管的专门法律缺失,民间借贷监管无法可依。其次,民间借贷长期游走于法律的边缘,法律监管问题重重,不但监管法律缺失,也无明确的监管机构和监管程序;在监管中,重合规性监管,风险掌控能力不强。第四章确定了我国民间借贷法律监管的基本思路。确立了效率与公平统筹兼顾和自由与秩序和谐统一的监管理念,强调采用合规监管与风险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在监管手段上,应多管齐下,注重事前监管,并确立了公平、公正、公开,审慎,协调等监管原则。第五章提出了建构我国民间借贷法律监管制度的具体建议。首先在基本法律制度方面,一是建立、完善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放宽利率管制,三是建立规范的民间借贷法律监管机制,四是加强市场监测,五是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社区、村镇银行的发展。其次,在配套机制方面,一是应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性监管;二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三是建立社会征信体系,为民间借贷供需双方构建客观、公正的社会征信平台;四是加大对民间金融的财政、税收支持力度。